华龙网讯 小孩在屋外楼梯转角处游玩时,铁花护栏忽然掉落致小孩坠地受伤。法院判定房子开发商和物管一同补偿49.8万余元。开发商以栏杆施行工程质量存在缺点为由,将厂家老板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拿这笔钱。因举证不力,上星期五,沙坪坝区法院一审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。
2006年2月14日,沙区凤鸣山康居苑小区业主家小孩郭某在4号楼附2-2房子外游玩时,楼梯转角处的铁花护栏忽然掉落,郭某因而坠地受伤。之后,郭某将小区开发商重庆市君和实业有限公司、小区的物管重庆市君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以及制造装置护栏的厂家老板任某配偶等一同告上法庭。
法院审理以为,作为一切人和管理人,开发商和物管应对此次事端担责。依据现有依据,难以承认任某配偶承建并装置的护栏是不是真的存在施工缺点,因而判定开发商和物管连带补偿郭某各项丢失49.8万余元。
法院判定后,开发商以为护栏存在施行工程质量缺点,所以将任某配偶告上法庭。不过,因为没找到适格的判定组织,开发商无法证明任某配偶供给的护栏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,法院最终驳回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。